当前位置: 阿拉信息网  >  成都分类信息网  >  成都工商  >  成都工商  >  成都工商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23-07-29 11:41:06 成都

分享

编辑

举报

信息详情

手机查看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联系人
杨军
所在地区
九里堤恒和华园605室
联系电话
130****5702

办事依据成都市锦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办理条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业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有专职或者兼任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0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自备;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0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申请人自备;

0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0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0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书复印件。

信息编号:gn6gqzojd4,联系我时,请一定说明是在阿拉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信息链接:https://www.alaxinxi.com/info/GN6GQZOJD4.html

阿拉信息网提醒您:请提高警惕,预防虚假信息或诈骗风险。本站对帖子是否真实及有效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推荐:医院同款打胎药全国包邮,北京紫竹打胎药店有卖吗,吃完流产药多久有反应打胎药购买联系私人微信,微信卖打胎药真吗,什么地方可以买打胎药正品流产药微信购买,在线购买打胎药是真的吗,打胎药网购货到付款包邮,打胎药怎么购买正品打胎药在线购买,堕胎药在线购买微信号,打胎药网上药店商城,堕胎药米非司酮片多少钱打胎药堕胎药网上购买渠道,打胎药微信在线购买,微信在线购买正品流产药,高质量品牌打胎药
相关分类:工商财务资质其他工商
周边城市:成都泸州绵阳德阳南充广安遂宁内江乐山自贡广元宜宾攀枝花巴中达州资阳眉山雅安阿坝甘孜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