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员的报名条件
1. 见证取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2. 流程:(授权)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取样)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送检)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收监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帐。
3.需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4.见证取样的范围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其他材料或试件
5. 见证取样考试信息
报名条件:1、已具有或拟申请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检测资质的单位中,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5岁的在册职工。
2、同时该单位必须取得了重庆市市场管理局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营业执照。
报名资料:1、提供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档各一份;
2、提供参培人员照片电子档;
3、身份证原件、学员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供学信网出具的电子备案注册表学历证明;
4、 提供参培人员最近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
具体详情咨询:
荆老师173*0835*4693(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2355253978(QQ号)
红旗河沟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满堂红商务楼7楼
总校区:重庆沙坪坝烈士墓壮志路四川外语学院旁前行50米(有住宿)
歇台子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26号党校科技大楼3楼下电梯左手边(轻轨1号线歇台子站3A 出口150米处)
渝北校区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永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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